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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2018年工作要点

2018/02/11 16:57 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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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我市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的建设目标,积极落实“一三三五”工作举措,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实行最严格的国土资源保护制度,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奋力开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城市更加富有活力

(一)加强宏观调控决策支持

一是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工作。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部署,在全市开展调查工作,全面查清我市当前土地利用状况,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提供基础数据,为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是开展陆海多要素的城市地质调查。编制城市地质调查《总体方案(2018-2020年)》和《实施方案》,完成中心城区地下空间调查等工作,查明城市地质条件、地质资源和地质环境问题,推动优势地质资源绿色开发,培育新产业;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扩展城市地下空间,为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提供全过程地质服务。

三是在全省率先开展城市地理国情监测。对我市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城市建设进行普查,掌握全市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分布、现状和变化情况,进行地理市情综合评价,逐步构建地理市情监测体系,为实施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国土空间开发、社会治理、民生保障提供基础支撑。

(二)优化存量资源配置

一是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形成有针对性的国土空间开发引导和管控政策机制,促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二是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具备实施条件的区市申报挂钩项目区,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是加强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及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研究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政策,推动清理处置盘活工作;指导各区市进行闲置土地和空闲土地处置,大力盘活土地资源,保障经济发展。

四是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开展中心城区节约集约用地更新评价和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强化调查、评价成果在土地管理和政府宏观调控中的应用。开展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面积下降评估工作。

(三)扩大优质增量供给

一是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力争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继续位居全国计划单列市前列,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二是科学安排用地计划。根据我市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战略,按照“总量控制、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科学安排用地计划,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铁路、公路、航空、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立足存量,严控增量,鼓励引导区市利用好现有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发展。加强土地计划执行情况调度,及时跟踪已下达指标的项目用地报批进度,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加强土地储备。研究制定《青岛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推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规范化运行,申请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60亿元。加强轨道交通沿线土地资源变现、控制、储备,配合完善《青岛市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推动地铁集团开展沿线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加快办理开发项目土地储备手续。加大对污染企业、旧城、旧村等“三旧”项目的土地收储和处置力度,综合运用资金预付等支持政策,推动“三旧”项目土地招拍挂出让和资金清算,服务“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推进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加强政策研究,对开发整理的范围内容、主体职能、项目准备及实施、竣工验收、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形成规范的管理方法;充分利用国有土地储备资金支持土地开发整理,完善土地资金预付政策,支持老城区企业搬迁等工作。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支持西海岸新区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合理确定西海岸新区发展用地。

二是根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试验区建设用地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切实履行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权力下放试点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创造高效的政务环境。

三是不断完善土地交易系统和交易规则。根据各区市实际需要,不断完善土地交易规则,提高土地网上招拍挂系统安全性。根据市编办统一部署,做好土地交易移交工作。

二、加强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让城市更加时尚美丽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一是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的管护机制。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对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36万亩的建设任务;做好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努力增加耕地后备资源,拓宽补充耕地资金渠道,将耕地开垦费、政府财政投入以及社会资本等各类资金投入所增加和改造耕地的项目,纳入补充耕地管理;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探索利用废弃园地、残次林地及低丘缓坡等土地资源垦造新增耕地;在有关区市积极开展土地整治,2018年力争全市新增耕地10000亩以上。提高新增耕地质量,全力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按照“谁占用、谁剥离”的原则,将剥离的耕作层重点用于新开发耕地;逐步将中低质量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实施提质改造,在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的同时,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三是加强目标考核。科学分解下达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完成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粮食安全责任目标。

(二)优化矿产资源供给

一是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及资源储备,明确矿政管理政策导向和监管措施,落实矿产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制度。

二是制定我市已开采部分矿种矿业权市场基准价。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我市已开采部分矿种矿业权市场基准价,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

三是推动矿山企业转型升级。指导平度市推动矿产资源有效整合和矿山企业转型升级。

(三)加强地质环境保护

一是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实施青岛市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科学开展地质灾害、地质遗迹、矿山地质环境等监测工作,掌握动态变化规律,预测发展趋势,最大限度保护地质环境。

二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编制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和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防治规划,落实政府治理主体责任,规范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促进有证矿山企业履行地质环境治理法定义务。

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编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认真落实地质灾害“三查”等防治制度,扎实开展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宣教培训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导相关区市继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逐步消除省市级重要隐患点。升级地质灾害精细化预警预报,建立重要隐患点三维扫描数据库,完善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土壤湿度数据库,提升地质灾害防范能力。

(四)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一是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强化区(市)、镇(街道)两级政府违法用地整改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共同责任。

二是加强国土资源执法与综合行政执法的衔接配合。制定《国土资源执法协作配合工作分工意见》,明确国土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合力开展监管工作。

三是抓好国土资源动态巡查。逐步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系,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和查处到位率。

四是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打好立案查处、公开通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的“组合拳”,充分发挥卫片执法检查的督促和震慑作用。

五是配合做好各类土地督察工作。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做好全域督察、例行督察等各类工作,整体提升土地管理水平。

六是营造依法管地用地社会氛围。开展普法宣传下乡活动,对村委、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宣讲,促进基层干部明确国土资源使用、保护、监管的底线和红线。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督促和帮助项目主体解决项目用地中的问题,促进合法用地。发挥好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微信平台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严防土地违法。

三、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城市更加独具魅力

(一)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一是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按照我市已公布的3年住宅用地滚动计划,科学、合理安排2018年住宅用地供应时序;对已供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监管,督促加大房地产市场投放量,稳定市场预期。积极探索“限地价、竞房价”“限房价、竞地价”等土地供应新模式,严防出现“地王”。严格执行限购、限贷、限售等调控政策,坚决抑制投资投机型购房需求。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加强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有效监管。

二是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出台我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主体,发挥国有住房租赁企业龙头作用。开展租赁住房集中建设和运营试点,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建成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监管平台。

三是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借鉴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做法,研究共有产权住房相关政策,丰富我市住房保障政策储备。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加大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包括新就业大学生、青年医务工作者和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稳步放宽住房保障货币补贴申领标准,将市内六区申领租赁补贴的收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380元调整至1810元,支持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市场改善居住条件。完成住房保障市办实事,通过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实施住房保障7000套(户),其中,实物保障4000套,新增租赁补贴保障3000户。

四是稳步推进人才住房建设和供应。贯彻落实市政府人才引进战略,合理确定人才住房建设规模,科学分解下达人才住房建设任务。力争2018年新开工建设人才住房10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70万平方米。

(二)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开展《青岛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立法调研。规范推进全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总结提炼莱西2017年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示范点及市本级海域使用权权籍调查工作经验,建立科学规范的房、地、林、海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体系。完成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加强与海洋、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

二是进一步提速增效。优化登记流程,精简登记要件,压缩审批时限,努力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力争3个工作日办结。

三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模式。按照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改革要求,探索实行房屋交易、税款缴纳、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窗口受理、后台并联办理、互认办理结果、统一公布时限、实现信息共享、资料分别归档的窗口运行模式,方便群众办事。

四是推行互联+服务措施。开通网上或微信预约申请、预约审批、查询办理进程等业务;推行不动产自助服务,自助网上缴费、自助打印不动产权证书、自助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扩大银行、公积金等专线网点服务;推出不动产权证邮寄服务。

(三)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征地

公布实施新的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征地程序,督促严格履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程序,保障及时、足额发放征地补偿费用;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及时公开征地批文、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资料,方便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

开展“青岛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建设年”系列活动。深化落实我市住宅、写字楼、中小学、医院、高校、商场、工业园7项物业服务标准规范,推进物业企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化。逐步规范业主委员会筹备、选举、备案、换届等环节工作流程,推动自治管理,推进业主委员会工作标准化。优化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规范维修资金账户管理。推进物业企业诚信管理常态化。

(五)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进一步理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体制。督促各区(市)完善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系统,建立房屋使用安全信息数据库。指导协调各区(市)按照属地化原则建立房屋使用安全定期巡查、排查制度,落实危房治理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控制房屋修缮工程质量,修订《青岛市城市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六)加强白蚁防治

修订《青岛市白蚁防治管理办法》《青岛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白蚁防治工作的意见》,建立白蚁防治管理新模式。扩大白蚁危害灭治的公益服务范围,率先对市内三区居民家庭提供免费白蚁灭治服务。引领北方地区白蚁防治工作研究,创建白蚁防治科普宣传基地。

四、突出创新引领,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科技管地、科技管矿、科技管房

一是全面推进科技管地。强化国土资源遥感“一张图”监管平台应用,使用好建设用地批、供、用、查“一张图”,加强土地利用监管,推动处置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加强常态化土地变更调查,加大地籍成果的分析评价和共享应用,支撑土地管理,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奠定基础;加快土地审批、耕地保护、地价管理的信息化进程,覆盖土地全业务、全流程,真正实现“科技管地”。

二是加快科技管矿。将地质勘查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产开发管理、地质环境管理纳入国土资源遥感“一张图”监管平台,实行信息化动态监管。建立矿山企业基础数据库,整合矿区范围、开采动态三维地图等基础信息;对市级及以上发证矿山企业部署科技管矿硬件建设,露天矿山进行开采范围视频监控,地下矿山进行三维建模和地下采掘动态三维可视化系统建设,实时传输矿山监测数据,确保对矿山企业的实时、动态监管。整合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等基础信息数据,实现对地质环境的信息化动态监管。。

三是积极铺开科技管房。升级住房保障地理信息系统,建立以建设项目、保障对象、保障房源、基础地理为主要内容的核心数据库,实现对住房保障申请审核、项目管理、房源分配的及时准确集中管理。督促各区市完善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系统,建立房屋使用安全信息数据库,对房屋使用安全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治理危险房屋;同时,通过数据分析,为我市规划建设、拆迁改造和城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开发公有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市统一的公有房产信息化管理模式,解决底数不清、权属不明、账目混乱等问题,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加强内容创新,推动地价管理再上新台阶

及时汇集和综合运用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城市动态监测地价以及宗地评估数据,保持地价数据的完整性与现势性,为健全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开展城乡地价一体化监测体系建设试点,探索海域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价格监测和评估,建立城乡统一的地价监测体系,服务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建设。

(三)加强应用创新,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全面启用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为我市“多规合一”提供一个平台、一个坐标的基础保障,服务城市规划建设和科学发展。将“数字青岛”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升级为时空信息云平台;完成“天地图-青岛”系统升级改造,为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奠定基础。开展1:500、1:20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更新工作,不断丰富时空信息云平台数据,加强信息共享,为智慧城市建设发挥基础保障作用。建立地理信息及相关产业单位名录库,及时、客观反映全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水平,按照不同类别、不同行业理清我市地理信息产业的上中下游产业链,为制定和落实地理信息产业各项政策提供依据,促进产业发展。

(四)加强管理创新,推动直管公房管理规范化

出台《青岛市公有房产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规范产权管理、征收补偿、使用权转让、处置接管等工作,促进公有房产管理有法可依。对市内三区应交未交直管公房进行全面清理、接管,启动直管公房产权登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直管公房征收监管,跟踪征收补偿落实情况,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研究制定直管公房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办法,鼓励经营单位利用补偿资金新购新建住宅,进行市场化经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加强能力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抓基层强基础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围绕不动产登记、物业管理等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和研究。下大力气抓好基层领导干部学法普法、行政争议化解、基层国土所法治建设等工作,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力争用三年时间提升基层国土部门和基层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研讨,排查公益诉讼风险点,有针对性地规范行政管理,从源头上发挥规范和纠错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及国土资源房屋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打造国土资源房屋管理法治文化阵地。

二是统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舆情监控应对等工作。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新闻宣传、舆情监控处置、政务微博微信建设等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增设与公众的实时互动版块,及时宣传政策、解答难题、回应关切。加强舆情监控,全网铺开、精确定位、迅速反应、积极应对,尽快提升自媒体时代舆情处置水平。整合全系统新闻宣传资源,统筹安排宣传内容和宣传计划,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宣传节奏,全面宣传国土房管系统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创新,增进全社会对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的了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合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政务热线和网上投诉问题办理工作。积极构建局党委统一领导、局领导“一岗双责”、信访部门具体组织协调调度、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化解问题的信访工作格局,落实好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主动约访和包案化解信访事项等制度;针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建立法规部门和律师参与调解的工作机制;解决好信访事项第一级受理办理问题,缩短办理时限,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忠诚干净干事担当的的干部队伍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培育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压紧压实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领导干部责任清单,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干部一贯表现,真正把有能力、敢担当、埋头苦干实干的干部选拔出来,切实配好干部队伍。根据干部任职时间、任职表现、工作需要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通过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稳妥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有关套改晋升工作,发挥好职级制度的持续激励作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营造“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基层组织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推进基层组织活动方式创新,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要求,全面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基层站所、窗口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执纪审查力度不减,对严重违纪和腐败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立案处理。

(七)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突出重点、持之以恒,进一步巩固完善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指导、考核检查和责任追究,管住廉政风险并取得长久实效。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一旦发生违规违纪案件,既严查当事人的违纪行为,又追究各级党组织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的失职失责行为。

[来源:信网 编辑:陈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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