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青岛财经生活服务门户

恋爱期间“借名买房” 哪想女友翻脸不认账

2019/07/31 10:18

阅读:

原标题:恋爱期间“借名买房”哪想女友翻脸不认

近年来,各地出台买房限购政策,因“借名买房”发生争议的案件频发。7月30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新都区法院了解到,王强和女朋友陈月(均为化名)在恋爱期间,王强借助陈月的名义买房后产生权属争议,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诉争房屋归王强所有。

他出钱买房购买人却是女友

王强和陈月是一对情侣,恋爱期间,王强准备在新都区买一套房子。由于当时申请的按揭贷款银行没审批通过,王强和陈月商量后,决定以陈月的名义买房,最后,房子以单独所有的形式登记在陈月的名下。

定金、首付款、契税、印花税、证照费、公共维修金、物业费等等,都是王强以陈月名义支付,按揭贷款也是王强在扣款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存入、支付宝转账等方式,转入到陈月所有的银行账户。让王强没想到的是,这成为陈月“翻脸不认”的借口。

房子是送的?法院不认可

事后,陈月称这是王强送给自己的房子,而每个月的转款,是王强和他的父母住在里面所支付的租金。两人牵扯不清,闹上了法庭。经审理,法院认为,诉争房屋房款和装修费用均由王强支付,大部分资金来源于王强父母的资助,双方存在隐名购房的真实意思表示更符合逻辑关系。

同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在这次纠纷中,没有证据证明王强父母明确表示将诉争房屋赠与陈月。因此,法院判决诉争房屋归王强所有。

借名买房双方多为情侣、亲属、朋友,基于情感信任,多以口头方式约定,而忽视了其中的法律风险。因此,法官提示,不要“借名买房”,无论是“借”还是“被借”均存在极大风险,勿贪一时利深陷大麻烦。

记者姚箬君

[来源:华西都市报 编辑:赵晓珊]

青岛话题

外地游客点赞青岛地铁 被这座城市暖到了

05/06 15:29 / 青岛晚报

截至5月4日,青岛地铁假期累计客运量达824.21万人次,客流数据背后,不仅是城市脉搏的蓬勃跃动,更承载着千万人次的“畅达幸福”之旅,流淌着这座城市的温度与美好。

情绪消费兴起 有宣传含“微醺”字眼存在“擦边”风险

04/18 07:26 / 青岛日报

买解压玩具释放工作压力,下单购买虚拟商品获取精神愉悦,求旅游搭子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更加注重取悦自己,愿意为“情绪价值”埋单。然而,在情绪消费兴起的同时,乱象也不容忽视。

深度报道

青岛加快推动济青“双圈”联动发展协同开放

05/15 09:26 / 青岛日报

济南、青岛两大都市圈“积极构建圈内同城发展、济青‘双圈’联动发展、济青郑都市圈协同发展的整体格局”。这是不久前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济南青岛都市圈联动发展协同开放会议上作出的部署。

资源亮相“出圈” “很City”的青岛发出文旅之约

04/25 07:20 / 青岛日报

透过开幕式的精彩画面和推介,“爱达·魔都号”邮轮、奥帆中心《寻梦沧海》演艺等文旅场景,崂山风景区、青岛东方影都等文旅地标熠熠生辉

信网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