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原标题:收托不应超5人 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发布
(记者 李恒)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近日制定公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二十二条,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登记备案、服务内容、人员资质、房屋设施、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等内容。
办法规定,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每个家庭托育点的收托人数不得超过5人。举办家庭托育点,应当符合所在地地方政府关于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应当取得住宅所在本栋建筑物内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
家庭托育点名称中应当注明“托育”字样,在服务范围及经营范围中明确“家庭托育服务”。举办营利性家庭托育点的,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申请注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将家庭托育点登记信息推送至同级卫生健康部门。
家庭托育点应当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根据办法,家庭托育点照护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过婴幼儿保育、心理健康、食品安全、急救和消防等培训;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托育点举办者同时是照护人员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家庭托育点每1名照护人员最多看护3名婴幼儿。
家庭托育点应当提供适宜婴幼儿成长的环境,通风良好、日照充足、温度适宜、照明舒适。家庭托育点不得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场所和彩钢板建筑内,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铁栅栏、防盗窗等障碍物。家庭托育点婴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小于9平方米。
办法明确,家庭托育点应当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对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进行全覆盖监控。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
[来源:新华社 编辑:孙宝震]02/13 08:15 / 青岛早报
2月12日22时50分,青岛2路公交末班车将准时驶出金坛路场站,驾驶座上,“姐妹班”班长刘海磊将目光沉稳地掠过熟悉的街景,护送最后一批乘客平安回家。同一时刻,班组新成员、00后驾驶员刘佳伟已在家中调好闹钟——5小时后,他将驾驶当天第一班车驶向黎明。
02/03 07:24 / 青岛日报
2026年将迎来为期9天的“史上最长”春节假期(2月15日至23日)。与之衔接的春运从2月2日起正式启动,至3月13日结束,共计40天。
02/06 08:10 / 青岛早报
在李村商圈的维客星城,穿着Cosplay服装的年轻人围在潮玩店前挑选新春限定手办;在中山路的百年里院外,游客举着相机记录老字号店铺的新招牌;在银鱼巷的咖啡店里,年轻人把玩着刚入手的文创产品……
01/30 08:53 / 观海新闻
●已陆续出台建设技术导则、建设标准体系等,组建产业联盟,全市培树20个省级、9个市级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通过标准构建、政策激励、项目培育、产业升级推动“好房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