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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态环境越来越好,野生动物的“曝光率”也逐渐增加,人们经常会和野生动物们来一场“邂逅”,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民警在此提醒您,偶遇“落难”野生动物切莫慌张,应当报警或找专业救助机构来帮忙。
救助蓝孔雀
9月23日上午,城阳公安分局民警训练基地民警在训练场围栏内发现一只大鸟,远远望去像是孔雀或野鸡。民警第一时间对接森林警察大队,经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仔细辨认后,确认这是一只雌性蓝孔雀。
蓝孔雀属于外来物种,我国没有自然分布,应为人工饲养。民警对这只蓝孔雀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外伤,随后对其进行先期安置,为其提供食物与饮用水,待蓝孔雀恢复体力后,将其交由具备野生动物救助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收容救助。
救助红角鸮
9月23日下午,一名热心群众携带一只毛茸茸的“小鸟”来到夏庄派出所向民警求助,称这只“小鸟”趴在黑龙江路路边草丛里,有点虚弱,长得像猫头鹰。
夏庄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对接森林警察大队,经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仔细辨认,确认该动物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角鸮。民警对这只红角鸮进行检查,发现这是一只幼鸟。分析可能是近日降温且风力较大,导致幼鸟从巢中摔落,一只翅膀受伤无法收拢,暂时不具备飞行能力。民警对其喂食,待具备放生条件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
救助黄苇鳽
“民警同志,我刚才捡到一只漂亮的小鸟。”9月24日上午,夏庄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天风北路的绿化带发现一只受伤的鸟,不知道是否属于保护动物,希望民警帮忙救助。
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在对热心群众表示感谢后,第一时间对接森林警察大队,经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仔细辨认,发现这只鸟背部棕色,胸部两侧黑色,有栗色斑点,确认该动物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黄苇鳽(jian)。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对这只黄苇鳽进行检查,发现它的一条腿受伤,无法活动,民警对其进行先期安置并喂食,待具备放生条件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市民如遇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在确保自身和野生动物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联系,由专业救助人员进行施救。
文/通讯员 林宁宁 信网记者 陆彦蓉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10/11 07:54 /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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