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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发生火灾,门口石墩妨碍消防车进场救援 绿城物业成都分公司被罚6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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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天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位于万安街道启元一街366号的麓云小区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2026年1月23日该小区一居民房发生火灾时,小区大门口设置的石墩妨碍了消防车辆通行,致使救援受阻。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来源:官网)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来源:官网)

信网·信号新闻6月4日讯 5月22日,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被处以罚款6100元,原因是该公司管理的麓云小区,在大门放置石墩妨碍消防车通行。

“天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3月31日,天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位于万安街道启元一街366号的麓云小区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2026年1月23日该小区一居民房发生火灾时,小区大门口设置的石墩妨碍了消防车辆通行,致使救援受阻。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天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对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作出罚款6100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15日,法人代表为陈春宏,主营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咨询、家政服务等业务。(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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