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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监南处罚〔2026〕粤海1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澳美制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因擅自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构成了广告违法行为。

信网·信号新闻6月23日讯 6月12日,深圳澳美制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因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处罚。
“深市监南处罚〔2026〕粤海1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澳美制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因擅自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构成了广告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919.54元。
企业官网显示,澳美制药成立于1993年,总部设于中国香港,是一家以科研为本,致力于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的跨国制药企业,并专注于皮肤健美生态圈、骨骼关节肌肉健康生态圈、抗感染生态圈、消化健康生态圈、呼吸健康生态圈及神经精神健康生态圈。(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