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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狗肉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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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康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标签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酱猪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来源: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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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信号新闻7月17日讯 7月16日,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肉及肉制品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其中,平度市老传承卤肉馆、平度市两颗槐烤鸡烤鸭店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狗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通报全文如下:

平度市肉及肉制品领域典型案例通报(第五批)

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守护市民肉及肉制品消费市场安全,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推进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风险、严查违法案件,坚决打击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现将专项整治中查处的第五批典型违法案例公开曝光如下:

案例一:青岛康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标签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酱猪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二:平度市鲜卤源熟食店制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盐焗鸡(自制卤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三:青岛宏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和未按规定实施出厂检验控制(脂渣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四:陈*欣制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卤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五:平度市好鲜惠超市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香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六:平度市味婆婆熟食店销售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芥末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七:高*资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及未按规定实施进货查验并保存相关凭证(火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八:青岛亿能智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青岛老火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九:平度市老传承卤肉馆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肉类(狗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十:平度市两颗槐烤鸡烤鸭店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狗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在此提醒广大肉品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查处。(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陈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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