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显示,该儿童喷洒时,同桌的成年人恰好在低头看手机。张先生称,后来大人发现了孩子的行为,用手擦拭了碟子,但没有向店方提出更换,离店时也未作任何提醒。

信网·信号新闻9月7日讯 8月29日,江苏南京秦淮区一家西餐厅内,一名3岁左右的儿童往餐厅餐盘中喷洒驱蚊液,同桌家长发现后用手擦拭了碟子,但未告知店方,也未提出更换。当晚店家查看监控发现此事后报警。经警方调解,孩子父亲未就此事道歉,并表示“如果有人吃出问题我来负责”。
张先生在南京秦淮区经营一家西餐店。他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介绍,8月29日,两名成年人和一名3岁左右的儿童到店,三人没有立即点餐。“那个孩子很活泼,脱了鞋子在座位上爬上跳下,拍打桌面,敲击餐具……”影响了其他客人就餐,张先生收到投诉后只能出面将这桌顾客请出了餐厅。
当晚营业结束后,张先生回看监控时发现,上述客人在店里时,小朋友曾向餐盘中喷洒物品,经辨认系一款进口驱蚊液。监控显示,该儿童喷洒时,同桌的成年人恰好在低头看手机。张先生称,后来大人发现了孩子的行为,用手擦拭了碟子,但没有向店方提出更换,离店时也未作任何提醒。
张先生查询到,驱蚊液商品门类属于农药,该款驱蚊液的驱蚊成分为化学制剂“派卡瑞丁”。虽然属于低毒性产品,但误食后也可能产生恶心呕吐等中毒反应。权威机构还建议,“6个月以下婴幼儿禁用含该成分的产品”。他称,门店餐具一客一换,该桌客人离场后餐盘已按流程更换,被喷驱蚊液的餐具已销毁。
“虽然此事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孩子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义务,也没有及时提醒店方,对公共食品安全造成了不良影响。”张先生强调,这套餐具购置成本并不低,但他并非执意索要经济赔偿,更希望涉事消费者能够针对此事拿出合理态度、作出道歉。
张先生为此报警。双塘派出所民警到场查看监控后联系了涉事客人。经调解,孩子父亲没有就此事道歉,并表示:“如果有人吃出问题我来负责。”信号新闻联系双塘派出所,接线民警确认曾到场处置该纠纷。
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涉事儿童约三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喷洒行为造成的餐具报废损失,依法应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驱蚊液作为卫生杀虫制剂,规范使用场景本就不包括餐饮具接触环境;监护人未尽看管义务导致餐饮具受污染,店家有权依法主张相应权利。(信网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