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日,执法人员对山东一酱食品有限公司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生产车间时发现,企业正在生产五香牛肉酱产品,但原料库内并无牛肉原料,绞肉机也没有使用痕迹。执法人员当场对该企业两款五香牛肉酱抽样送检,检验结果显示,样品均未检出牛源性成分。

信网·信号新闻9月8日讯 近日,因生产的牛肉酱产品未检出牛肉成分,还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行为,山东一酱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没2.7万元,相关直接责任人被另处罚款3000元。
“沂水市监处罚〔2026〕15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3月1日,执法人员对山东一酱食品有限公司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生产车间时发现,企业正在生产五香牛肉酱产品,但原料库内并无牛肉原料,绞肉机也没有使用痕迹。执法人员当场对该企业两款五香牛肉酱抽样送检,检验结果显示,样品均未检出牛源性成分。
经查,该企业车间配料负责人在牛肉原料断货的情况下,未停止生产,在产品中完全不添加牛肉,依旧按照配方将“牛肉”标注在产品配料表中。该批次涉事产品共计3240瓶,已经全部对外销售完毕,违法所得8100元。产品售出后,市场上已经收到消费者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的相关反馈,因货品全部流入市场,企业无法完成产品召回。
同时,该企业还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2026年3月12日生产的五香牛肉酱,因工作人员未及时调整打印设备,产品标签打印为3月10日生产日期,篡改食品真实生产时间,该批次产品共计3247瓶。法定代表人表示对上述违法操作事前并不知情,违法行为由车间配料人员直接实施。
山东一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并且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8100元,并对其罚款19000元;对直接负责的车间配料人员罚款3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山东一酱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6日,法定代表人刘涛。公司持有“怡酱”商标。(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秦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