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监管部门全面核查,涉事大米原始生产批次为20250525。因下游商超需要新日期货品,该公司厂长前往成品库,使用橡胶水稀释液擦除大米包装原本的生产日期,再利用手持智能喷码机人为伪造新的喷码标识,将9袋大米分别篡改标注为2026年1月22日、2026年4月20日。

信网·信号新闻9月8日讯 近日,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大米,宁夏西粮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被罚7万元。
“平市监处罚〔2026〕28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6月,平罗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平罗县上海百联生活超市购买的宁夏西粮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五常市富仓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0260122批次中雨牌长粒香米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
经监管部门全面核查,涉事大米原始生产批次为20250525。因下游商超需要新日期货品,该公司厂长前往成品库,使用橡胶水稀释液擦除大米包装原本的生产日期,再利用手持智能喷码机人为伪造新的喷码标识,将9袋大米分别篡改标注为2026年1月22日、2026年4月20日。这批篡改日期的大米先销售至丁红英粮油,最终流入涉事超市完成终端售卖。收到消费者退回的问题产品后,执法人员查封扣押9袋涉案大米、手持智能喷码机1部以及剩余半瓶橡胶水稀释液。经五常市市场监管局协查核实,外包装二次喷码并非生产厂家出厂原生标识,宁夏西粮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的篡改事实得以确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决定:没收涉案9袋中雨牌长粒香米;没收违法设备手持智能喷码机1部;没收违法材料橡胶水稀释液半瓶;处以罚款人民币70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宁夏西粮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丁红军,公司持有“丁大头”“西粮”等商标。2026年,该企业生产的“丁大头”牌菜籽油抽检不合格被通报。2024年,该企业生产的熟榨胡麻油、小磨胡麻油检出酸价(KOH)值超标,被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2.06万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秦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