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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提取覆盖“租购修养”全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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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岛公积金提取覆盖“租购修养”全链条

自住住房装修纳入可提取范围,提高新市民和青年人可贷额度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丁倩倩

本报9月20日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青岛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自20日起,将自住住房装修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同时新增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情形,提高新市民和青年人公积金可贷额度,以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此次政策调整后,本人或配偶在青岛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缴存人,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住房装修,每个家庭仅可选择一套自住房提取,提取额度按照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合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共享数据验证通过的申请人,可实现“零材料”办理。至此,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已经增加至18种,包含租房、购房、还贷、支付物业费等,完整覆盖“租、购、修、养”全链条住房消费。

此次政策调整还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对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根据核减政策贷款次数为零的缴存人家庭,在所在区(市)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按首套房认定,执行首套房政策;新市民、青年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贷款额度的,倍数从20倍提高至25倍,切实提高新市民、青年人的可贷额度。此处新市民是指非青岛市户籍或获得青岛市户籍不满三年的缴存人,青年人则是指35岁以下的缴存人。

这是今年以来青岛公积金政策的第二轮优化调整。4月20日,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从贷款额度、认定标准、提取范围、城市更新等方面推出系列利好举措。政策实施以来至今年8月底,已为69.92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111.97亿元,其中物业费提取2.93亿元、代际互助提取2.49亿元;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8万笔,贷款额82.57亿元,拉动住房消费172.64亿元,二季度发放额实现环比增长超150%,有效释放了住房消费潜力。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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