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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叶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在生产作业中,未制定并严格落实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粉尘清理制度,明确清理范围、清理周期、清理方式和责任人员,并在相关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醒目位置张贴。
信网·信号新闻10月19日讯 据沈阳市皇姑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10月10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辽宁红叶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因未制定并严格落实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粉尘清理制度,被处以罚款0.8万元。
“(皇)应急罚〔2026〕执法-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辽宁红叶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在生产作业中,未制定并严格落实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粉尘清理制度,明确清理范围、清理周期、清理方式和责任人员,并在相关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相关责任人员未定期清理粉尘并如实记录,确保可能积尘的粉尘作业区域和设备设施全面及时规范清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沈阳市皇姑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0.8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辽宁红叶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刘凤辉。公司主营专用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并涉及工程机械制造领域。(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