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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两地分行先后公示两则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石家庄分行均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被警告并处罚款,两案合计罚款75.54万元。
信网·信号新闻10月20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两地分行先后公示两则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石家庄分行均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被警告并处罚款,两案合计罚款75.54万元。
“琼银罚决字〔2026〕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同样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警告并处以罚款25.24万元。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12日作出,公示期限为三年。
“冀银罚决字〔202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存在“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的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警告并处以罚款50.3万元,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9月29日作出,公示期限为三年。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成立于1997年11月26日,负责人为滕云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成立于1987年9月5日,负责人为陈友滨。(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