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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违规上岗作业 山东齐鲁石化建设烟台分公司被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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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该条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信网·信号新闻10月28日讯 据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10月21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山东齐鲁石化建设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即上岗作业,被处以罚款1万元。

“(鲁烟开)应急罚〔2026〕1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齐鲁石化建设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未提供违法行为的具体发生时间、地点及涉及人员数量等细节信息。

此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该条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第七项即为“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山东齐鲁石化建设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8日,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武汉大街2号。其总公司山东齐鲁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13日,是一家大型综合型施工企业,主营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维护保运、检修抢修及压力容器制造等业务。企业持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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