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机构在山东金时为开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时”为或“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全流程出现执业漏洞,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机构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信网·信号新闻11月3日讯 山东证监局10月28日发布监管决定书,对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平、郭灿堂出具警示函。该机构在山东金时为开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时”为或“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全流程出现执业漏洞,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机构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经查,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晓平、郭灿堂在前期业务环节,沟通底稿结论前后矛盾、缺少签字;业务约定书签署时间早于董事会聘任决议;独立性承诺函要素不全,未履行复核签字手续。
在风险评估与控制测试方面:审计策略底稿多处结论冲突,重要性基准波动未做论证;质量复核人员前后不一致却无变更说明;未针对合并范围重大变化开展风险评估;控制测试程序缺失,也未说明不予执行的理由。
在实质性审计程序阶段,函证程序方面:一是未对久悬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二是未对发函地址存在的异常进行核实。三是未对重大回函不符事项执行进一步核查程序。四是填写的函证信息与账面记录不一致且未对回函差异编制调节表。五是对部分询证对象实施的函证程序无效。六是部分往来科目函证执行不到位。如未对其他应收款科目实施函证且未执行替代测试程序,预收账款(合同负债)科目发函比例偏低。七是未对函证主体与回函盖章主体不一致的异常回函保持职业怀疑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细节测试方面: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一是部分科目样本核查未取得业务合同、履约资料等支持性证据,未穿透核查交易实质;二是对部分科目作出的大额审计重分类调整缺少依据;三是未核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会计政策及准则适用性,未结合新收入准则核查履约成本匹配性;四是未对异常迹象保持职业怀疑,如未关注收入确认台账与开票数据核对底稿存在的差异,未识别已结题项目继续列支研发支出等异常;五是部分科目截止性测试流于形式。分析程序方面:如未对营业成本执行月度分析,对存在重大波动的费用科目未执行合理性分析。
在审计完成阶段:审计沟通底稿缺失签字及日期;获取的管理层声明书信息错误、要素缺失;未与治理层沟通审计调整及已更正错报事项。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晓平、郭灿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