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字,阅读约需分钟
10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监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绩效考核、会计核算等多领域业务管理不审慎,被处以罚款900万元,五名相关责任人同步受到处罚。

信网・信号新闻11月3日讯 10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监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绩效考核、会计核算等多领域业务管理不审慎,被处以罚款900万元,五名相关责任人同步受到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宁波银行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覆盖绩效考核、会计核算、贷款业务、负债业务、同业业务、表外业务、信息科技管理七大领域,且对前期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依据相关银行业监管法规,对宁波银行罚款900万元。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丁永春、柴飞犇、孙洪波、朱凌翔、李绍斌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22万元。机构与个人合计罚没金额为922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庄灵君,注册资本660359.0792万元。该公司为区域性上市银行,股票简称为宁波银行,股票代码为002142,是全国20家系统重要性银行之一,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设有16家分行,并开设永赢基金、永赢金租、宁银理财、宁银消金4家子公司。(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