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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杭州余杭农商行被罚4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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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对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信网・信号新闻11月4日讯 1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对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浙银罚决字〔2026〕25号”公示表显示,该行存在两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二是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依据相关法规,对其给予警告,并处42.8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29日,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三年。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朱晓龙,注册资本163505.1311万元,下辖1个营业部、28家支行、86家分理处,现有从业人员1600余人。(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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