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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核查,其转轮吸附排放口多个时段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超出排污许可证载明的40mg/m³许可排放限值,最高达64.578mg/m³,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
信网・信号新闻11月5日讯 10月26日,大协西川汽车部件(南京)有限公司因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超过许可限值被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
“宁环罚〔2026〕150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为南京市涉气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主营汽车零部件生产。经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核查,其转轮吸附排放口多个时段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超出排污许可证载明的40mg/m³许可排放限值,最高达64.578mg/m³,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鉴于企业事发后主动停排整改,监管部门酌情从轻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5.4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大协西川汽车部件(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柏原辉彦,注册资本2750万美元,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组合仪表及仪表盘生产,同时涉及交通工程工具塑料制品及相关制品的制造。(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