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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5日,该企业生产6瓶纮齐梅酒,净含量500毫升,酒精度18°,在酒瓶包装上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为1996年5月23日。
信网·信号新闻7月2日讯 2025年9月,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江苏梅都健康食品有限公司被罚。
“宜市监处罚﹝2025﹞X002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9月25日,该企业生产6瓶纮齐梅酒,净含量500毫升,酒精度18°,在酒瓶包装上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为1996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8日被查时,上述6瓶纮齐梅酒已于2024年11月5日销售给杭州市拱墅区南子食品店,价格为2715元/瓶。杭州市拱墅区南子食品店未支付货款。因此,上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纮齐梅酒货值金额为16290元,由于该企业并未收到货款,故无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江苏梅都健康食品有限公司违反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行为的规定。无锡市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处以罚款6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江苏梅都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3日,法定代表人谈年生。目前,该企业因未履行883.12万元执行标的被限制高消费。(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