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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沁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违规向学生收费被罚 空调1.8元/小时、直饮水也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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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需向第三方公司缴费办卡,充值后方可刷卡使用。具体收费标准为:洗浴0.08元/升、空调1.8元/小时、直饮水热水及常温水均0.32元/升。

 (来源:“沁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微信公众号)
 (来源:“沁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微信公众号)

信网·信号新闻7月2日讯 6月17日,河南省沁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因违规将本应包含在学校公用经费中的服务进行额外收费,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合计153125.38 元的处罚。

“沁市监处罚﹝2026﹞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自2023年5月4日起,该校与一家名为河南省万科源贸易有限公司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将学生公寓的洗浴、空调和直饮水服务进行“智能化升级”。学生需向第三方公司缴费办卡,充值后方可刷卡使用。具体收费标准为:洗浴0.08元/升、空调1.8元/小时、直饮水热水及常温水均0.32元/升。

这一做法违反了河南省发改委201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该通知明确强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取暖、降温、饮水”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同时,河南省万科源贸易有限公司负责洗浴、空调、直饮水产生的电费,电费在学期期末结算缴纳。教职工办公区域不计收电费。学生寑室使用的空调由沁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购买,河南省万科源贸易有限公司仅加装智能化模块卡控。经核查,在合同履行期间,第三方公司每学期末向沁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交纳电费,截止2025年11月30日,交纳电费共计76562.69元。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沁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作出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6562.69元; 罚款76562.69元。

公开信息显示,沁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成立于2009年,是沁阳市教育体育局直属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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