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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返还利益相关方、适当性管理缺位 财通证券青岛分公司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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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财通证券青岛分公司存在三大类违规问题:一是将部分客户证券交易佣金返还给利益相关方;二是投资者账户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异常交易等预警处理不到位;三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

信网·信号新闻10月15日讯 10月9日,青岛证监局公示两份监管决定书,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多项合规管理问题被出具警示函,时任分公司负责人逄翔飞、员工张玉波同步收到警示函,相关措施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文书落款为9月30日。

经查,财通证券青岛分公司存在三大类违规问题:一是将部分客户证券交易佣金返还给利益相关方;二是投资者账户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异常交易等预警处理不到位;三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上述问题暴露出分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管理存在短板。 另外查实,员工张玉波任职期间,直接或指使他人实施佣金返还利益相关方的行为。监管认定,逄翔飞作为时任分公司负责人,对分公司系列违规问题负有责任。

上述相关问题反映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青岛证监局决定对青岛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逄翔飞作为时任青岛分公司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青岛证监局决定对逄翔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张玉波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任职期间,直接或指使他人将客户交易佣金返还给利益相关方,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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