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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分别对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信号新闻10月23日讯 10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分别对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银京罚决字〔2026〕45号”公示表显示,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的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6.07408万元;“银京罚决字〔2026〕44号”公示表显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同样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0万元。两份处罚信息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6年10月12日。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宗英,注册资本877164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属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马承宇,注册资本22亿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10层,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3.75%,中国妇女活动中心持股比例6.25%。主营资金信托、资产证券化、资产服务信托等信托业务。(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