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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9月14日讯 鉴于铜绿假单胞菌的致病性,我国最新饮用水标准GB19298-2014《包装饮用水》明确规定每250mL水样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并且要求出厂前对每批次成品进行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如果检出,则为不合格产品,应该召回和停止销售。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天隐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矿泉水因标签项目及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2020年6月15日,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食品生产监管科转来《食品案源信息移交表》,青岛天隐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8.9L/桶、生产日期:2020-06-01))经抽样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针对青岛天隐泉饮料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27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6.6元;罚款12000元。合计罚没款12006.6元。
信网从青岛天隐泉饮料有限公司处证实,被处罚一事属实,但是其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愿透露详细情况。
随后,信网联系到作出处罚的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据其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出现的标签问题,是因为标注不完整,所以被罚。
至于处罚中涉及的铜绿假单胞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信网提供了一份资料,其中内容显示,铜绿假单胞菌在水、土壤、食品以及医院等环境中广泛存在。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容易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疾病。如果有水源受到污染,或现有的较为简单的水生产加工工艺;或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包装材料未进行彻底清洗消毒,都有可能导致铜绿假单胞菌进入瓶(桶)装水中。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信网,鉴于铜绿假单胞菌的致病性,我国最新饮用水标准GB19298-2014《包装饮用水》明确规定每250mL水样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并且要求出厂前对每批次成品进行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如果检出,则为不合格产品,应该召回和停止销售。
据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自己了解到的情况,青岛天隐泉饮料有限公司目前已经认真整改。信网记者 岳祥
[来源:信网 编辑:陈烛光]12/02 1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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