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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青岛裕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提供转供电服务并收取电费的过程中不执行政府定价,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裕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以113429.6元罚款。
信网9月18日讯 近日,青岛裕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在提供转供电服务并收取电费的过程中不执行政府定价,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了解,青岛裕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提供转供电服务并收取电费的过程中不执行政府定价,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裕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以113429.6元罚款。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