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信网7月5日讯(记者 赵宝辉 柴军宸)“突然就把我辞退了,而且还拒绝给我发工资。”近日,冯先生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反映,他于6月20日入职青岛维生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然而,就在自己在刚刚加入公司才过了八天时间,就被无理由辞退,并且未收到应得的工资。
“当时面试达成口头协议,试用期7天,每月工资3500元。”据冯先生介绍,他于6月19日通过招聘网站得知维生时代正在招募员工,第二天经过面试后顺利进入该公司工作,岗位是新媒体运营。然而,仅仅过了八天,也就是在7月5日晚上,冯先生就接到了公司的通知,告知他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因此决定单方辞退。更让冯先生难以接受的是,公司在没有任何解释的情况下,拒绝支付他的劳动报酬。
对于公司突然提出辞退,并且告知没有劳动报酬,这让冯先生心里无法接受。“我来工作了好几天,也的的确确付出了时间精力,应当得到这期间的工资!”冯先生透露,双方在洽谈入职事宜时,公司并没提到试用期期间没有工资的情况。同时,在职期间他也没签署劳动合同。
为进一步了解事件的详情,信网电话联系了青岛维生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人事部的隋女士。隋女士表示,公司对冯先生的工作表现并不满意,认为其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均达不到公司标准,因此做出了辞退决定。至于工资,则认为既然考核不合格,理应不发试用期的工资。
针对隋女士的说法,冯先生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自己在这短短的八天内并未有任何过错或不达标的行为,而且公司也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考核标准或者反馈机制,让他知道自己的不足之处。
针对冯先生的情况,信网咨询了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单律师认为,企业应当尊重每一位员工的合法权益,即使是试用期员工也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企业在做出辞退决定前应该充分考虑员工的表现,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而不是简单粗暴地一刀切。建议当事人应首先收集证据,与公司协商。如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意味着一旦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正式建立了。
至于工资的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即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劳动者实际上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工资。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记录、与同事的交流记录等,这些都可能成为证明工作经历和应得报酬的重要依据。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03/31 15:43 /
3月25日,青岛机场接到南方航空发来的消息:次日上午10时45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四名医疗工作人员将搭乘CZ5800航班前往沈阳,随行护送一颗承载生命希望的人体心脏。
03/20 07:34 / 青岛晚报
近日,青岛城运控股集团正式发布2025年度公交客流线路TOP10榜单。这份榜单不仅是城市公共交通的客流晴雨表,更映射出区域经济活力、市民出行刚需与城市发展脉络,每一条线路的背后,都藏着贴合市民需求的运营智慧与暖心服务。
04/21 07:14 / 青岛日报
当前,借助康复大学资源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城市优势,青岛积极推动银发经济与城市发展战略深度融合。从“中国康湾”建设到“老有善享”的城市愿景,青岛正在构建一个包容、多元的银发生态——既精准服务于活力老人的品质追求,也细致关怀着失能老人的特殊需求。
04/07 07:43 / 青岛日报
在多数人认知里,“体育经纪”常被定格为西装革履的中间人、转会合同上的签名栏,抑或是佣金抽成的数字游戏。这个源于西方的职业,自1994年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后在国内初见雏形,2006年被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30多年来,“经纪”二字更多被窄化为“中介”——连接球员与俱乐部,撮合品牌与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