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春节过后,浙江的陈女士因公司资金紧张被辞退。由于入职时自愿放弃社保,离职时本应得的补偿与社保补缴,变成了一场与公司的拉锯战。(详见《浙江女子为每月多拿1000元补贴签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被辞退后无补偿 律师:协议无效》)这起劳资双方的纠纷,是一场违法的共谋,看似双方都拿了好处,但最终并无赢家。
陈女士的选择,其实不难理解。3800元的工资,若交社保到手仅剩2900元;若不交,每月能拿4800元。1900元的差距,对于任何一个需要租房或养家糊口的打工人而言,答案都很明显。但这个选择无疑是短视的,陈女士放弃的不仅是几百元的社保,更是国家社保体系为每位打工人提供的庇护,一旦生病、退休或遭遇企业辞退,这些法定的保障便无从谈起。
而公司的算盘可谓十分精明。看似将是否投保的选择权交给员工,实则利用生存压力,将法定义务变成一场交易。公司负责人表示,可以为陈女士补缴社保和滞纳金,但她必须把之前的补贴退回,这个逻辑既不公平,也不合法。社保是法律规定的“保命钱”,社保补贴是公司为规避法定义务支付的“封口费”,以退回补贴作为补缴的前提,本质是让员工为自己“被违法”的行为买单。
然而,无论对员工还是企业,这场算计长远来看都弊大于利。自愿放弃社保的“双赢”,只能建立在一切顺风顺水的基础之上,员工不会生病,不会失业,退休后不需要退休金;企业不会遇到经营风险,不会辞退员工,无需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更不会被监察部门盯上。但这显然是不现实的。一旦意外来临,公司省下的那点成本,员工得到的那点好处,可能要成倍地还回去,谁也占不到便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中也表明,劳资双方约定或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自愿放弃”不应成为劳动者的无奈选择,“小公司不懂法”也不应成为企业逃避责任的挡箭牌。对员工而言,社保是必要的保障,对企业而言,依法用工固然有成本,但也能避免更多的损失。
陈女士的经历应点醒更多打工人,“自愿放弃社保”从不是双赢,而是一场危险的博弈。当意外来临时,劳资双方没有赢家。
信网评论员 王熠冉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03/20 07:34 / 青岛晚报
近日,青岛城运控股集团正式发布2025年度公交客流线路TOP10榜单。这份榜单不仅是城市公共交通的客流晴雨表,更映射出区域经济活力、市民出行刚需与城市发展脉络,每一条线路的背后,都藏着贴合市民需求的运营智慧与暖心服务。
03/13 07:34 / 青岛日报
近日,一架编号为N648SH的AW119直升机从美国加利福尼亚跨洋而来,经即墨海关查验后平稳驶入青岛即墨综合保税区。
03/12 09:04 / 青岛日报
青岛成为克利伯环球帆船赛亚洲首个赛会城市,并首次冠名“青岛号”参赛,郭川代表青岛参赛,成为首位参加克利伯环球帆船赛的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