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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正哥点心专家”参汤里发现蟑螂依法索赔千元 店家称“没吃出问题不适用这个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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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先生说,自己离店后发现,店方将餐费原路退还。因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欧先生将此事投诉至12345政务热线,目前工作人员正在跟进处理。

参汤里的蟑螂。(来源:受访者)
参汤里的蟑螂。(来源:受访者)

信网·信号新闻9月18日讯 广东阳江的欧先生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反映,9月15日,他和朋友在当地一家名为“正哥点心专家”的餐厅吃饭时,在一份“参汤虾饺皇”的汤里发现了蟑螂。欧先生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提出千元索赔,被店家以未造成身体不适为由拒绝,仅退回了餐费。

欧先生介绍,9月15日上午7时,他和两位朋友前往正哥点心专家(阳江百丽广场店)吃早点,共计消费252元。发现那只蟑螂时,它正在一份“正哥参汤虾饺皇”的汤里泡着,形态还很完整。欧先生喊来店员,协商处理此事。“我知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算。”欧先生据此向店方索赔千元,店内工作人员表示,欧先生他们没有吃出身体不适,这项法律就不适用。

欧先生说,自己离店后发现,店方将餐费原路退还。因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欧先生将此事投诉至12345政务热线,目前工作人员正在跟进处理。

9月17日,信号新闻向这家“正哥点心专家”核实情况,店方确认欧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称已经针对该事件完成内部整改。相关负责人表示,店内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误读,后续会加强学习,避免再次出现同类认知偏差。

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表示,菜品中混入蟑螂,属于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并不以消费者出现人身损害为前提,商家不能以没有造成身体不适为由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赔偿主张。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应当留存好照片、视频、消费凭证等证据,通过12345等渠道维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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