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信网4月30日讯 4月30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消息,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平稳顺利完成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鲁教基函〔2026〕16号)要求,结合青岛实际,青岛市教育局制定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招生入学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体条件见文末附件1)
(一)强化资源前瞻布局。落实《山东省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科学配置基础教育资源实施方案》要求,科学应对学龄人口排浪式波动,加强资源余缺调配,确保秋季学期学位供给精准匹配实际需求。各区(市)要根据入学人口变化带来的影响,稳慎评估确定学校布局、招生范围、招生条件,优化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逐步消除大校额。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学校积极探索小学、初中校舍和师资贯通使用,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
(二)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综合考虑辖区内在园幼儿、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等多种因素,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学校招生片区(范围)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根据招生入学情况需要对招生片区(范围)进行调整的,要进行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解读和宣传。实行积分入学的区域,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实际对入学政策进行逐步优化。
(三)合理安排招生计划。2026年,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约10.7万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约11.7万人。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情况合理核定学校招生计划,并根据生源情况、在校生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要加强对适龄儿童人数变化、学校学位供给情况的预测分析,对学位紧张的片区,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严格落实国家、山东省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有关要求,坚持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服务)方式提供的原则,统筹研究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计划。
(四)继续实施公民同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施同步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录取办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其余未予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数的相对就近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教育集团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限于审批地,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简称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市内三区作为一个整体区域。
(五)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施免试入学,不得以面试、测评、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转学代替招生。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除足球特色班、足球后备人才外不得进行其他特长生招生。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六)全面推行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积极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七)实行双(多)胞胎捆绑派位。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监护人意愿进行双(多)胞胎捆绑派位。选择捆绑派位的双(多)胞胎所有志愿必须一致,提供双(多)胞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材料,经学校、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捆绑派位。
(八)优化招生报名流程。完善“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流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继续实行“一网通办”,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完成“爱山东”APP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详见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方案)登录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根据相关要求,做好新生入学后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
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一)强化控辍保学责任。各区(市)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学籍注册、管理和维护,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保障和教育关爱;定期开展控辍保学专项排查,对辍学及疑似辍学学生及时上报并纳入台账管理。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落实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要求,继续实行“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在学位充足的学校探索随迁子女凭居住证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入学,降低随迁子女入学门槛。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以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青岛晨星实验学校、青岛市中心聋校孤独症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全面推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
(五)落实“长幼随学”服务举措。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在非学位预警学校、学位相对充足的片区,结合实际统筹采取“长随幼”“幼随长”“长幼同调至一校”等方式,切实帮助解决多孩家庭接送困难。采取电脑派位招生的学校、实施学位预警的学校,暂不实施“长幼随学”服务。
三、合理安排招生入学工作
(一)小学招生工作。小学招生工作原则上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详见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方案。5月中旬-6月中旬,各区(市)、有关学校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开放,进行小学入学信息采集。7月进行招生入学现场确认、录取等工作。
(二)初中招生工作。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高新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详见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方案。市内三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分工各自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1.市教育局部分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1)青岛实验初中。2026年招生计划为14个班。其中,9个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以下简称三区班),2个班面向市南区中片招生(以下简称市南中片班),2个班面向市内三区、崂山区招生(以下简称四区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要求,面向全市招收1个足球特色班,不再招收足球后备人才,足球特色班招生方式见青岛实验初中发布的招生简章,被足球特色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录取环节。三区班、市南中片班、足球特色班在本部就读,四区班在崂山区山东头学校(青岛实验初中崂山分校)集团校办学。
(2)青岛三十七中。2026年招生计划为8个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3)青岛大学附属中学、青岛银海学校、高新区银海学校、青岛中学、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晨星实验学校招生计划见文末附件2。
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学校所在区(市)招生的纳入所在区(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各区(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见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方案。
2.志愿填报
市内三区小学毕业生在5月22日(星期五)至5月29日(星期五)登录“爱山东”APP(依次点击“全省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青岛市-市本级”)或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确认学生信息后,一次性填报全部初中入学志愿;报名青岛实验初中(四区班)的崂山区小学毕业生在5月22日(星期五)至5月29日(星期五)登录“爱山东”APP或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确认学生信息后,填报青岛实验初中(四区班)志愿。
第一阶段志愿:市内三区小学毕业生可从青岛实验初中(三区班)、青岛实验初中(四区班)、青岛三十七中三个志愿中选择一个志愿填报、不可兼报;崂山区小学毕业生仅可填报青岛实验初中(四区班)志愿。
第二阶段志愿:市内三区小学毕业生选填所在学区对应的公办学校、市内三区民办学校,形成多个志愿(不超过4个)。志愿填报期间可修改志愿,报名截止后,所有志愿将不能修改。
3.招生录取
(1)时间安排。市内三区初中招生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时间组织实施(见文末附件3),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青岛实验初中(三区班)、青岛实验初中(四区班)、青岛三十七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将于6月6日(星期六)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未被青岛实验初中(四区班)录取的崂山区小学毕业生继续参加崂山区初中学校招生。
第二阶段:所有民办初中学校、区(市)所属公办初中学校、青岛实验初中(市南中片班)、青岛三十九中同步招生。青岛大学附属中学、青岛银海学校招生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其他初中学校招生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青岛实验初中(市南中片班)、青岛三十九中纳入市南区初中招生,招生方式与市南区中片公办初中学校相同。
(2)录取方式。市内三区初中按照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志愿学校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初中学校,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初中学校,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录取办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全部所填志愿都未予录取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数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3)派位结果录入。电脑派位结束后,派位结果要及时上传网上录取系统。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招生计划的调控管理,按时完成有关网上录取工作,确保录取信息准确、完整。
4.跨区就读小学毕业生入学安排
申请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期末考试。
(1)在市内三区以外小学就读、需回市内三区初中就读的学生,在崂山区以外小学就读、需回崂山区参加青岛实验初中(四区班)招生的学生于5月11日(星期一)至5月17日(星期日)登录“爱山东”APP或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于5月22日(星期五)至5月29日(星期五)登录“爱山东”APP或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确认学生信息后,填报第一阶段初中入学志愿。第一阶段志愿未被录取,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数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具体办理流程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2)在市内三区小学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志愿填报时申请跨区就读,相关证明材料提报所在小学和区教体局审核后,由户籍所在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数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3)市北区浮山后片区作为同一个招生片区,片区内公办初中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招生范围为市北区浮山新区有关小学和崂山区埠东片(埠东片范围:辽阳路以南,银川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山区界以东)有关小学。户籍属于市北区浮山新区有关小学招生范围和崂山区埠东片、但在其他区域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至未满招生计划数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4)符合条件的崂山区麦岛小学毕业生由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初中学校入学。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审慎制定招生办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重大改革措施和群众关心的政策要提前向社会告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二)做好政务公开政策宣传。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通过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等,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坚持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报名网址、咨询电话等。要就招生入学的关键政策、关键环节、关键时点和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政策咨询、宣传释疑工作。要做好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部署,2026年继续开展全市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从招生入学政策完善、招生行为规范、招生信息公开、招生入学流程优化、特殊群体入学保障等方面,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四)强化监督问责。市教育局及各区(市)教体局设立中小学招生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见文末附件4)。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要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追究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附件1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条件
(一)具有青岛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中,小学一年级
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截至2026年8月31日)。
(二)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当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半年(至入学所在区(市)公布招生报名截止时间止)。
2.父母一方在青岛市务工,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青岛市缴纳社保满半年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至入学所在区(市)公布招生报名截止时间止)。(信网记者)
附件2
2026年市教育局部分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附件3
2026年市内三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附件4
青岛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03/31 15:43 /
3月25日,青岛机场接到南方航空发来的消息:次日上午10时45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四名医疗工作人员将搭乘CZ5800航班前往沈阳,随行护送一颗承载生命希望的人体心脏。
03/20 07:34 / 青岛晚报
近日,青岛城运控股集团正式发布2025年度公交客流线路TOP10榜单。这份榜单不仅是城市公共交通的客流晴雨表,更映射出区域经济活力、市民出行刚需与城市发展脉络,每一条线路的背后,都藏着贴合市民需求的运营智慧与暖心服务。
04/21 07:14 / 青岛日报
当前,借助康复大学资源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城市优势,青岛积极推动银发经济与城市发展战略深度融合。从“中国康湾”建设到“老有善享”的城市愿景,青岛正在构建一个包容、多元的银发生态——既精准服务于活力老人的品质追求,也细致关怀着失能老人的特殊需求。
04/07 07:43 / 青岛日报
在多数人认知里,“体育经纪”常被定格为西装革履的中间人、转会合同上的签名栏,抑或是佣金抽成的数字游戏。这个源于西方的职业,自1994年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后在国内初见雏形,2006年被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30多年来,“经纪”二字更多被窄化为“中介”——连接球员与俱乐部,撮合品牌与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