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新闻官方网站·专注原创影响力

山西太原其美妇产医院因未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被罚1.5万元

信网

阅读:

导读
本文共字,阅读约需分钟

“并卫医罚〔2026〕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太原其美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太原市卫生健康委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参照山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第58条,对太原其美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处罚款1.5万元。

 (来源:高德地图网友上传)
 (来源:高德地图网友上传)

信网·信号新闻7月24日讯7月14日,太原其美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被山西省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处罚。

“并卫医罚〔2026〕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太原其美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太原市卫生健康委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参照山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第58条,对太原其美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处罚款1.5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太原其美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300万元,2025年参保人数127人,由太原其美联康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
信网版权稿件,转载请获取授权(邮箱:news@qdxin.cn)

信网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