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原标题:本月起,青岛实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市民可自愿选择
记者从国网青岛供电公司了解到,自11月1日起,青岛正式实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居民可自愿选择是否执行,执行时间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能调整。
青岛供电公司表示,将按照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
第一,政策实施范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
第二,时段划分。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其中,采暖期调整为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
第三,电价标准。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
第四,执行时间。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居民用户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
政策中的采暖期,是指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并由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峰谷电能表,抄表周期调整为“单月抄表”,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据青岛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2016年8月1日起,我市开始试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行,政策不仅增加了居民用电的价格自主选择权,还将有效降低冬季电采暖家庭的电费支出。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陈烛光]05/31 19:16 /
青岛市发布“漫游青青之岛,粽享端午时光——2025年端午佳节主题线路推荐”,涵盖滨海漫步、露营派对、康养生态、民俗文博、户外健身、光影休闲、非遗美食八大特色主题。
05/06 15:29 / 青岛晚报
截至5月4日,青岛地铁假期累计客运量达824.21万人次,客流数据背后,不仅是城市脉搏的蓬勃跃动,更承载着千万人次的“畅达幸福”之旅,流淌着这座城市的温度与美好。
05/15 09:26 / 青岛日报
济南、青岛两大都市圈“积极构建圈内同城发展、济青‘双圈’联动发展、济青郑都市圈协同发展的整体格局”。这是不久前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济南青岛都市圈联动发展协同开放会议上作出的部署。